太平間是死者火化入土前的必經之地,而記者採訪發現,一些醫院和殯儀館的太平間卻發生異化,從寧靜之地變質為“扒活人一層皮,發死人身上財”的圈錢宰客之地。“要看最後一眼,先交2萬元押金”、“不買貴的,就是不孝”,種種亂象背後,凸顯政府的監管漏洞和基本公共服務缺位。(4月4日《新京報》)
  太平間亂象應該是一個“陳年老病”了,媒體曝光不斷,卻仍舊是問題不斷。作為醫院後勤服務項目的太平間,本身就是一項政府公益項目,具有天然的公益性質,可如今讓人們感嘆“死不起”,實在是有違公益性的內涵。
  退一步來講,別說太平間以公益性為原則乃是分內之事,暫且不論太平間能否外包,即便是外包,放開市場化運作,也不應該“挾屍要價”,而且價格還高的離譜,能夠出現這樣的結果。
  由於公共財政投入不足,將太平間實現外包走向市場化,這倒也合乎邏輯,但是卻不可背離太平間公益性的原則,而要想保證公益性的實現,就必須要落實公共責任。也就是說,政府對太平間的運營放開手後,還需要跟進相關的游戲規則,給市場運營戴個“籠頭”,而不是聽之任之,讓死者家屬任人宰割。
  而現實的情況是,這邊廂,政府多頭監管,結果誰都不管,比如殯葬服務本屬民政部門管理,可是牽扯到了高額收費,就必須要聯合公安、工商、物價等部門監管,所以,監管主體不明確,最終造成太平間一團亂麻的管理局面;那邊廂,那麼多的太平間卻被幾個主體承包,最終形成壟斷格局,對死者家屬漫天要價,在厚葬觀念的裹挾下,只好逆來順受,“不孝”帽子的亂扣,讓死者家屬在憤怒之餘卻也多了幾分無奈。
  要知道,公共責任重在公共利益的維護和公共信任的維持,這雖屬政府的行政倫理,但更應體現為一種制度。太平間的市場化,必須要以公益性為核心,這離不開政府建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,來治理太平間亂象,從而維護公共利益,贏得公共信任,而這一制度不能僅僅是監管,還包括控制和製裁。
  在此語境下,治理太平間亂象,首先要釐清相關部門的職責,明確監管主體,改變多頭管理的現狀,維護消費者的權益;其次,盡可能多地融入民間資本,實現太平間承包主體的多元化,打破行業壟斷;再者,建立消費者維權渠道,完善相關法規,約束市場主體行為,對損害公共利益者,必須給予嚴厲的打擊和製裁,從而維護市場秩序。
  治理太平間亂象,責任不能全推到政府身上,其離不開市場主體的自律,這需要太平間承包者重視公共利益,不可唯利是圖。當然了,單靠自律或許效果不好,畢竟利潤的最大化是市場主體追求的目標,但是卻可以通過建立信譽評價、行業法規等制度,來倒逼市場主體自律,最終也讓市場主體動起來。
  事實證明,太平間的市場化運作離不開政府管理,但誰來管,怎麼管,都是政府在下一步需要明確落實的問題,政府和市場這兩個拳頭不僅缺一不可,而且還要重拳出擊,否則,太平間實難回歸太平。
  文/張松超  (原標題:治太平間亂象還需政府市場合體發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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